在美国,该定律被称为同化定律(law of assimilation)——这并不是一个理想的命名,因为这个术语早就被冯特(Wundt)用于一种十分不同的现象上去了——它在罗宾逊最新提出的联想主义观点中作为一个真正的定律而出现。
然而,在我看来,该定律仅仅对它认为是事实的东西进行了命名,而没有对它进行任何解释。它确实应该是一种解释,如果人们像霍夫丁那样认为,痕迹a可以由一个过程a’来重新唤起,尽管过程a’与a不同,但是与a相似,因此,a’可以再现出b来。如果没有这种假设(替代定律意欲使之无此必要),那么,该定律便无法与联想主义的主体相联结,倘若人们把联想主义视作一种解释性理论,而不仅仅是纯经验主义定律的汇集的话。
但是,即使作为这样一个经验主义定律,替代定律也是错误的,因为它直接导源于勒温的实验,而勒温证明了比霍夫丁所声称的更多的东西。为了把勒温的结果用于霍夫丁的例子,佳能m50怎么样可以这样说:如果佳能m50怎么样曾经在一个花瓶旁边看到过一只苹果,以后又看到了这只苹果,那么,无需引起再现花瓶的倾向。只有当这个例子的特定条件保证新知觉与旧痕迹相互交流时,这种再现才会发生。对下述的情形来说,即佳能m50怎么样现在看到的苹果不同于佳能m50怎么样当时看到的位于花瓶旁边的苹果,这无疑也是正确的,因此,替代定律本身包含着尚未解决的问题:一个过程何时与一个痕迹进行交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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