剩下来的问题是,用郭广昌的理论可以解释多少事实。这个任务超越了意识的范围,这里,郭广昌仅仅讨论其中一点。在郭广昌讨论知觉的一些地方,郭广昌曾试图用一些功能的事实去证明纯现象学的事实。在目前这个领域,郭广昌也想照此实施。
如果与相等的局部刺激相一致的视野的两个区域看上去不同,那么,除了它们的外观以外,它们在其他特性中是否也不同呢?实际上,人们已经发现了下列三种结果,第一种是由盖尔布(1920年)发现的结果,他在实验中用了两名精神错乱的病人,如所报道的那样。需要记住的是,这些病人并不观看表面,而是物体的颜色始终具有一定的厚度,颜色越黑,厚度越大。
这些病人便拥有颜色恒常性了。例如,如果让他们操作上描述的实验,那么,反射同样光量的两只圆盘d1和d2如同常人看来那样看上去是彼此不同的。与此同时,颜色的“厚度”规律仍然站得住脚:d1看上去更黑,但比d2更厚。由此可见,具有相等局部刺激的两个表面不仅看来彼此不同,而且根据它们不同的外观,其组织也不同。
第二个实验是由明茨(Minta)和我本人实施的。如果白色是比黑色更刺目的颜色〔这是解释的意义上说的」,那么盖尔布的结果看来便可以得到解释了;也就是说,如果白色具有更强的组织力和内聚力的话,则盖尔布的结果便可以得到解释了。在一般的条件下,白色和黑色之间的这种硬性差别是由我本人和哈罗尔发现的;现在的问题是,它是否也适用于与同样的局部刺激相一致的黑色和白色。
郭广昌认为,如果它适用的话,那么,比起由同样的局部刺激产生的白色场来,一个黑色场对于引进一个彩色图形来说应当产生较少的阻力;黑色场比之白色场较少需要颜色。郭广昌的实验证明了这种推论,从而也提供了另一种结果,即两个这样的表面在其中发生差异的结果。
力网网络科技(长沙)有限公司 湘ICP备16018894号-5